心理知识的人认为是严重的心理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一个人患了病会马上找医生诊治。然而事实往往却并非如此。一个人患病后, 可表现为从" 否认" 症状到立即求助等许多方式。许多病人从疾病开始到找医生检查之间已经历了几周、几月, 甚至几年时间, 有的求医已为时太晚, 以致失去了治疗时机。求医行为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一般认为, 从感知症状到求助医疗照顾至少要经历三个阶段, 即:症状的体验与认识阶段; 接受病人角色的阶段; 作出求医决定与寻求医疗帮助的阶段。

       ( 一) 体验与认识症状

       有病感的人不一定求医, 但求医者必定首先要有病感。因此, 对症状的体验与认识是求医过程的第一步。在这个阶段, 病人要确定自己有某些方面不正常。在这方面可有三个独立的症状体验, 一是个人确实感到身体有疼痛或不舒服处; 二是承认这些情况是症状, 而作为症状, 则意味着一种疾病状态; 三是在感情上伴随承认作为威胁生命的潜在条件的疾病状态而来的反应。然而, 对" 症状" 的确认因人而异。如一个懂医学、心理知识的人认为是严重的心理问题, 而一个不懂这些知识的人却认为毫无问题或是" 思想问题" 。

       流行病学调查表明, 未求医并认为是" 健康" 的人群中, 躯体与心理疾患的比例仍很高。Z o l a ( 1 9 6 6 年) 曾报道, 有病不求医的人占患者的2 / 3 ~3 / 4 。他认为仅仅体验到症状并不足以使个体认识到需要求助, 除非他认为这一症状对健康有潜在的威胁和无能或无助。人的一生中不同时期都会体验到症状, 而症状的严重程度与是否需要求医的认识, 则与文化、种族、年龄尤其是性别有关。研究发现, 社会阶层越低, 对同一症状就越不认为需要就医。被蓝领忽视的症状在白领阶层可能会认为很严重; 女性较男性更易体察症状与认识症状的严重性, 求助行为也更多出现。因此, 除非是特别严重的症状, 否则多数情况下是否把一个症状看成需要求医的状态, 不仅与症状本身的程度有关, 更与该群体的亚文化价值观念有关, 即该类症状是否值得个体去关注与求助。同时, 个体对症状的归因有时也很困难。如一个人体验到情感上的痛苦, 往往不知道是医学的还是心理学的原因, 那么常见的是许多心理痛苦的人常首诊于内科医生。

       ( 二) 患病与病人角色的接受

       症状被确认后, 患病个体就面临着是否接受" 患病" 或" 病人" 这一角色。从医学社会学的角度来说, 此时他取得了" 病人身份" 或者充当了" 病人角色" , 不但他的行为与承担的社会职能发生了改变, 而且社会对他的态度与期望也发生了变化。" 病人角色" 的提出, 为分析疾病与康复行为提供了系统或有力的理论基础。

       ( 三) 寻求医疗帮助

       一旦进入病人角色, 患者就要对自己的病态做出应对。求助就是病人对疾病最常见的应对方式之一。许多学者提出决定求助行为的因素来预测一个人在患病后是否求助有三个方面。

       1 .个体素质也可认为这是求助的倾向性。即某些病人比另一些病人更倾向于求助医疗机构。这些人具有人口特征, 如年轻人、女性病人, 病后更易选择求医; 社会结构特征, 如受教育高、白领阶层等病后多选择求医。这些人可能具有更多的医学知识, 对症状能及时、准确地做出归因; 健康信念, 如相信医务人员的帮助有助于治疗疾病者更易选择求医。

       2 .个体的能力尽管某些人可能事先倾向于利用医疗服务, 但却不一定去利用, 除非他有能力去利用。个人利用医疗服务的能力取决于家庭和社区的条件。如果有足够的条件使个人能够利用医疗服务, 那么个体将更可能去利用它。

       3 .症状的特点求医倾向性和有一定水平能力时, 需要是利用保健服务的基本的和直接的促进因素。需要可以分成觉察到的( 或主观上的估计) 或估计到的( 临床诊断) 两个范畴。症状越被体验为严重, 需要就越大, 而严重性的标准往往是群体的而非个体的。体验到的症状严重程度是决定是否求医的主要因素。所以, 个体在体验到症状后, 首先要考虑自己的状况通过努力( 自助或求助) 是否可以改变。如果在心理上认定为" 不治之症" , 个体往往不求助。第二, 如果可以改变, 个体往往首先考虑自助, 自助能改善的状况显然可以减少代价而不采取求助。第三, 无法自助改善时, 个体则权衡获益与耗损, 决定求助于何种机构或对象。研究表明, 除非是威胁生命的严重躯体疾病, 否则多数人首先都不求助于医生, 而求助于亲朋好友或同病者。求助于医生往往是最后一招, 而精神疾病求助于精神科医生则往往是在所有求助都失败后才采用。

       小议" 公选" 之利弊

       据2002年5月8日中国青年报《没当过领导能竞考领导岗位吗》一文说, 今年3月26日,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文明办副主任科员王裕强参加了邻近的湄潭县面向全市公选县教育局长职位的考试, 笔试名列榜首。正当他准备迎接面试关时, 却被告知由于不具备加" 资格分" 的条件, 将被淘汰出局。他找到" 公选" 领导小组提出疑问, 得到的答复是正、副科级都要求担任的是实职, 不含非领导职务。

       遵义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但由于上级至今还未出台一个比较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公选万案, 各地只能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这就难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这位官员的解释没有大错, 而有点儿" 小错" , 小错在"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等于没操作。既然"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原本就给了你" 操作" 的灵活的权限, 何以就要愣愣地等着" 至今未出台" 的" 一个比较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公选方案" 呢? 既然一个更好的" 方案" 还未出台之前, 何以又在不科学、不规范、不可操作的情况下进行" 公选" 呢?

       这是一个矛盾

       问题是不" 结合实际情况" 解决矛盾, 只在消极地等、靠、要。这就是说, 上级来一个新文件, 就等于被" 拨" 了一下, 被拨了一下, 才能" 转一转" , 否则就囿于对原有文件的咬文嚼字, " 原地踏步" 。大凡新文件颁发之后, 下级部门惯常是要" 吃透" 精神、" 深入" 贯彻的, 恐怕也仅是形式主义老一套, 既" 深入" 不了, 也" 贯彻" 不了, 这么一来, " 实际情况" 就不知怎么" 结合" 了。

       一个重要事实是, 中央三令五申强调" 创新" , " 结合实际情况" 也分明赋予了你权限, 给了" 创新" 以广阔空间, 这个" 空间" 却" 领会" 不到。

       这是一种僵化, 一种保守, 一种对创新的放弃, 一种对" 公选" 的渎职, 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表现。《组织人事报》曾发表一篇《小人物也能成大科学家》的报道, 是说从小单位小项目中发现人才。国家科技部长徐冠华说, 要使那些有独立思考、独创精神的小人物和青年人才进入我们的视野。这不仅是科技领域的事。没有这样的" 视野" , 人才就可能" 流失" , 王裕强就是这样。但他没有灰心, " 已先后跑了六趟湄潭" , 表示" 讨回公道的信心和决心仍未减退" 。

       " 公选" , 除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而外, 还有公心遴选的意味, 还有公示的" 殿后" , 大可不必再等着" 拨" , 只要有" 公" 心在, " 转" 、" 利用" 结合实际情况的" 空间" 就是了。

       没当过领导才想、才要当领导, 这在历史上不乏其例。" 登进不拘一格, 则怀才者兴; 迁官不以年资, 则宣力者奋" , 这是古人选拔社会有用人才的经验之谈, 以这样的原则再走半步, 或许" 公选" 就名实相副了, 王裕强就不用再跑六趟湄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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