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听君一席话

       聆听是搞好人际关系的需要。人有两只耳朵一张嘴, 就是为了少说多听。不重视、不善于倾听就是不重视、不善于交流, 而交流的一半就是用心倾听对方的谈话。不管你的口才有多好, 你的话有多精彩, 也要注意听听别人说些什么, 看看别人有些什么反应。俗话说得好"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 也就是说:只有会听, 才能真正会说; 只有会听, 才能更好地了解对方, 促成有效的交流。尤其是和有真才实学的人一起交谈更要多听, 不仅要多听, 还要会听。所谓" 听君一席话, 胜读十年书" , 大概也正是这个意思吧。

       那么, 是不是我们什么都不说, 只一味地去听呢? 当然不是。假如一句话都不说, 别人即使不认为你是哑巴, 也会认为你对谈话一点兴趣都没有, 反应冷漠。这样会使对方觉得尴尬、扫兴, 不愿再说下去。到底多说好, 还是少说好呢? 这就要看交谈的内容和需要了。如果你的话有用, 对方也感兴趣, 当然可以多说; 倘若你的话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和作用, 还是少说为佳。即使你对某个话题颇有兴趣和见解, 也不要滔滔不绝, 没完没了, 更

       不要打断别人, 抢话争讲, 因为那样会招致对方厌烦, 甚至破坏整个谈话气氛。

       听话也有诀窍。当某人讲话时, 有的人目光游离, 心不在焉, 给人一种轻视谈话者的感觉, 让对方觉得你对他不满意, 不愿再听下去, 这样肯定会妨碍正常有效的交流。当然, 所谓注意听也不是死盯着讲话者, 而是适当地注视和有所表示。

       只要将人际关系融洽的人和人际关系僵硬的人作个比较, 就会明白, 越是善于倾听他人意见的人, 人际关系就越理想。就是因为, 聆听是褒奖对方谈话的一种方式。

       关于法的价值评价标准的争论

       不仅如此, 他认为完全不正义的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性质, 那么人们就有权不遵守它。他强调指出, 国家实施有害的、不正义的法规, 理所当然地不配称为法律, 因为这种法规无异于一伙强盗在其集团内部所可能制定的规则。他把法律的身份标准放在" 善与恶" 的价值判断上, 明确提出恶法非法的论断。在实践中, 既然可以对抗制定的法律就表明对抗人已经认为它没有法律效力, 从而就没有了遵守这种法律的义务。这种观念与当时西塞罗所处的共和国没落的时代是相适应的, 是西塞罗不满当时的立法状况的一种思想反映。

       自西塞罗以后, 关于法的价值评价标准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当代社会发展而言,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探索推动着人类社会向文明的方向发展。尽管人们不断寻找一个标准来衡量人定法的合理性或者用自然法的标准来批判现实法律制度的缺陷, 但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对于人定法的分类以及他所提出的" 恶法非法" 的观念对于后世人们如何建立并组织运行国家提供了评判标准, 为人们要求主权者对人权的重视以及人权保障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当代人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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