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不要轻易向他汇报

       对大多数人来说, 创新、创造仍是陌生而神秘的, 似乎只是少数天才的专利。其实, 创造有大有小, 内容和形式也可以各不相同。特别是在今日的世界, 创造活动已经不仅是科学家、发明家在实验室里的工作, 它已经深入到普通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之中, 已经是人人都可以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任何人在生活、

       工作的各个方面随时随地都可能迸发出创新的火花。所以你一旦有了好想法, 不要让好想法自生自灭, 一定要及时和最高决策层沟通。因为最高决策层是掌握公司方向的人, 你的想法是否符合公司方针大计, 只有他们能判断。何况他们是真正能重用你的人。

       也许你就职于一家大公司的一个小部门, 你上面有多级主管, 而且公司规定禁止越级汇报。请不要被这种禁令迷惑, 因为提供好想法不同于日常工作汇报, 你完全可以越过中间层直接反映到高层, 甚至直达最高负责人。现代管理理念是打破阶层观念的束缚, 使好想法在上下级之间迅速沟通和共享。所以, 请不必顾虑你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对那些很有价值的好想法, 除非你确信直接上司人品高尚, 不会埋没你的功劳, 否则不要轻易向他汇报。当然, 只涉及到自己这个小部门、直接上司能做主的事、也没有必要越过他。

       旧约和新约中所揭示的戒律

       神学理性法产生于欧洲中世纪。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是世俗政权神圣化, 神权与王权结合在一起进行统治, 法学和其他思想都是" 神学世界观" 的体现, 是神学的附庸。政治和法律都掌握在僧侣手中, 法学也和其他科学一样, 成了神学的分支, 一切按照神学中通行的原则来处理。教会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 圣经词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以基督教神学为基础的" 神权政治论" 或" 君权神授论" 。

       神学理性法是中世纪的神学家们继承古希腊、罗马自然法思想的结果, 不过它披上了一件神学的外衣。在" 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上帝" 的思想基础上, 自然法则成了上帝法律的代名词。教会法的制定者们试图把自然法同上帝的法律协调一致, 把自然法等同于圣经的旧约和新约中所揭示的戒律。

       欧洲神学理性法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奥古斯丁认为, 世俗的一切权力均来自上帝, 教皇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 教权高于君权, 君权神授; 世俗世界之上存在一个光明而圣灵的世界, 它是上帝建立的, 亦称" 天国" ; " 天国" 之下是黑暗的世界或称世俗的国家, 它则是魔鬼建立的, 亦称" 地国" ; 天国有永恒的正义、公平和幸福, 永远处于绝对的和平状态, 地国虽没有绝对的和平, 但仍有一定的秩序, 这种秩序的结果将导致和平; 不过, 地国的秩序要靠法来维持, 法又是以实现正义为目的, 所以地国只有相对的和平与相对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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