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采取正确的态度

       自我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但是, 人的自我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 随着语言和思维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需经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较长的发展过程。其发展过程主要有下面几个阶段:

       婴儿期( 0 ~3 岁) , 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自我意识, 分不清自己和客体的区别。常常摆弄、吮咬自己的手指、脚趾, 就像玩玩具一样。在这过程中, 儿童逐渐发觉, 咬自己的手指、脚趾与咬其他玩具的感觉不一样, 从而慢慢地意识到手指、脚趾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就是自我意识的最初级形态( 自我感觉) 。1 岁以后的儿童开始能够将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别开来, 儿童知道了自己和物体的关系, 认识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2 ~3 岁儿童对代名词" 我" 字的掌握, 更标志着他们对自己的认识有一个飞跃:从把自己看作客体( 像别人一样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 转变为把自己当作主体来认识。

       幼儿期( 3 ~6 岁) , 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主要表现在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上。自我评价是指自己对本身的思想、能力、水平等方面所作的评价, 它是自我调节的主要成分是自我意识的核心。幼儿期的自我评价有如下特点:①以成人的评价为自己评价的标准。②以外部行为为评价对象, 忽略行为的动机和目的。

       童年期( 6 ~1 2 岁) , 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 认识能力的提高, 对内心状态的注意有所加强, 兴趣有所提高, 开始对别人和自己的内心世界产生了浓厚的探索兴趣, 自我评价能力也出现了飞跃:①以自己所掌握的社会准则为评价事物的标准。②不但评价外部行为, 而且也评价内心世界, 如动机目的等。童年晚期儿童在自我评价上增强了独立性和批判性, 减少了依赖性和盲目性。但对自己的认识还是不如对周围环境、对他人的认识清晰。他们对观察到的事物可谈得很多, 但对自己的感受、体验则谈得较少和较浅; 他们评价别人比较清楚, 评价自己则比较模糊。

       到了青少年时期, 个体的自我意识发展已经趋于成熟。他们的自我评价能力大大地提高, 自我评价的独立性和自觉性都有了很大的发展:①能对自己的个性和行为作出恰当的评价, 对自己的评价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相去不远。②能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 对自己采取正确的态度。③有监督和控制自己的能力, 能够根据社会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 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

       自我意识在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 自我意识是认识外界客观事物的条件。其次, 自我意识是人的自觉性、自控力的前提。人只有在意识到自己是谁, 应该做些什么事的时候, 才会自觉自律地去行动。第三, 自我意识是改造自身主观因素的途径, 它使人能不断地自我监督、自我修养、自我完善。因此, 自我意识影响着人的道德判断和行为, 也影响其个性的形成和心理的健康。一个人如果自我意识不恰当, 自我评价过高或过低, 就会出现性格的偏执和人际关系的问题, 进而又影响其情绪和心理的健康。

       在可能世界中也不应该存在

       皮尔斯、斯特劳森、陈波等将存在分成可能世界的存在与现实世界的存在, 这一观点我是基本同意的, 运用这一观点, 也可以清楚地消除" 金山不存在" 之类语句的难题:在可能世界中( 可能) 存在的金山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

       但是, 由于" 可能世界" 是一个逻辑学概念, 它有一个基本的要求, 就是在可能世界中不允许逻辑矛盾的出现, 所以, 对于" 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语句, 即使用跨界存在理论也难以解决, 因为, " 又方又圆" 是一逻辑矛盾, 从逻辑学的观点看, 这种逻辑矛盾即使在可能世界中也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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